河南一大**走丢后,先是被人强迫喂牛,后又在一家塑料加工作坊里被强迫劳动,在这期间,他失去人身自由,两次逃跑均被追回。日前,利津县人民检察院**了这起案件。
2015年暑假,成某从学校走失。他本是河南郑州某大学的**,不**后,他穿着破烂、**神异常出现在山东利津县境内。利津地处渤海之滨,距河南郑州5百余公里。
当地村民李某发现了他,在发现他之后,并没有选择送其回家,而是将他带回了自家的**牛场,让他为其干活。
2016年春,李某又转手将他送到了一个姓冉的**手里,让他为其塑料加工作坊劳动。
在这里,成某一直被冉姓**限制人身自由,强迫劳动,也没有支付任何报酬。他曾经两次逃离,但均被**追回,直至2017年底,他才成功逃出,回到河南老家。
起诉书中,利津县检察院认为,冉姓**以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强迫他人劳动,应当以强迫劳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。检方建议量刑一年六个月,并处罚金五千元。
九派**记者 陈伟
来源:九派**
《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》已由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审议通过,将于2022年5月1日实施。
“《条例》实施后,我的非标电动自行车是不是不能再骑了?”相信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。小编带着这个问题去咨询了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参与《条例》立法的专业人士。
Q1:非标电动自行车三年过渡期到什么时候?
《条例》规定,非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自2022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,过渡期满后,不得上道路行驶。
Q2:为什么给非标电动自行车规定三年过渡期?
之所以设置3年过渡期,主要依据和考量是新国标实施和保障**众**产权益。
电动自行车新国标自2019年4月15日实施,新国标实施后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允许再生产、销售,新国标实施前购买的非标电动自行车到法规实施之日(2022年5月1日),已至少使用三年时间,再设置三年过渡期,每辆非标车的使用年限已至少达六年,一辆电动自行车的平均寿命是五年左右,设置三年过渡期能较好的保障**众**产权益。
同时考虑过渡期设置时间越长,安全隐患越大,对公众安全威胁也越大,结合**部委要求,参考外省经验做法,结合本省实际情况,经过多方论证,综合考量后《条例》将非标电动自行车的过渡期设置为三年。
同时《条例》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、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、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非标电动自行车;鼓励电动自行车所有人置换或者淘汰非标电动自行车。
来源:唐山交警